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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16时09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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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如下: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垤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车陆等3人组织并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送礼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期间,经时任垤玛村党总支书记朱德光和村委会主任李车陆同意,由副主任李伙沙用村委会工作经费开支村委会班子多次到垤玛乡集镇上KTV消费的费用共计5980元;以到脱贫攻坚挂包联系单位汇报工作为由,违规用公款650元购买50斤焖锅酒送相关部门。2023年8月16日,李车陆、李伙沙、朱德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6630元予以收缴。

党的二十大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贯彻好落实好,始终谨记“三个务必”要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扎实推动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以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把手”要带头率先垂范,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假日“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隐形变异的特点,精准研判所在乡镇、单位“四风”形势,找准“风源”判明“风向”,切实提高纠“四风”树新风的有效性针对性;要强化监督执纪,结合各乡镇、部门实际加大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提醒力度,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严惩不贷,对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强化以案促改,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将不敢、不能、不想的要求贯穿作风建设始终,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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